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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民政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0  来源:曲周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1080
核心提示:曲周县民政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
 

曲周县民政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25号)精神和河北省民政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民〔2021〕34号)要求,推进全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进一步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平安社会环境,现将我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举报、监督。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名义;具体名称使用主要包括“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联盟”等名称。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保持警惕。参与前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邮箱或邮寄等方式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10-8868065

举报邮箱:dianziyouxiangVIP@163.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曲周县光明街北段路西民政局
四、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联系方式或相关线索等。对于依法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负责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县民政局将及时移交有关线索及举报材料。


曲周县民政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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