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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曲周县大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大曝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7  浏览次数:1350
核心提示:2020年07月12日22时30分许,侯村中队民警在曲周县依庄乡禾秀寨村南处开展酒驾、醉驾检查行动,在对当事人王某美驾驶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测时,经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王某美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大多数驾驶人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也深知酒驾、醉驾的处罚也越来越严厉,但即便如此仍有司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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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姓名:王某美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07月12日22时30分许,侯村中队民警在曲周县依庄乡禾秀寨村南处开展酒驾、醉驾检查行动,在对当事人王某美驾驶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测时,经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王某美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二、姓名:常某帅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07月10日23时10分许,环城中队民警在光明街与公仆路口开展酒驾、醉驾检查行动,在对冀D120AF号小型汽车驾驶人常某帅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值为30.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常某帅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三、姓名:窦某林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07月12日21时39分许,城区中队民警在南开街与新光路口开展酒驾、醉驾检查行动,在对窦某林驾驶的冀DN025T号小型汽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值为5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窦某林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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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

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

▼▼▼

酒后驾驶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 民警提醒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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