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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新标准9月1日实行!过路费下降!摩托车可以上高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5  来源:易车  作者:车行易有车  浏览次数:1035
核心提示:9月1日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盼望着,盼望着

通行费新标准终于来了

实施时间还提前了

下个月1号就要开始实行啦~

 

 

新标准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简称新标准),9月1日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与2003版标准相比,还做了几方面的修订,下面具体来说说:

 

 

车辆类别体系方面

 

2003版:标准收费车型分为两大类:“客车”和“货车”。

 

新标准:增加“专项作业车”大类,全部收费车辆按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三个大类分别进行具体分类。

 

 

 

 

这样划分较好解决目前各地对专项作业车辆分类的不明确、不统一和不合理的问题,减少了收费争议。

 

 

调整1类客车分类界限值  

 

新标准: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 也就是说核载8人和9人客车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

 

 

 

 

以某条收费公路1类车收费0.5元/公里,2类车收费0.8元/公里为例,一辆9座小型客车行驶100公里,按照新标准执行,通行费将减少30元。可见,这对于8-9座客车车主是很友好的。

 

 

客车分类参数方面

 

2003版:客车按照座位数进行分类。

 

新标准:客车按照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和核定载人数分类。其中车辆类型是第一分类指标,核定载人数是第二分类指标。

 

 

 

 

按车辆规格分类,与车辆对收费公路的损坏和占用相关程度高,更易实现收费费率的合理性。

 

 

调整1类货车分类界限值

 

新标准: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改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

 

 

 

 

这意味着,标准修订后,许多以前为2类货车的小型车也会被降为1类,降低了这类车辆的收费标准。

 

 

货车分类参数方面

 

2003版:货车按照核定的额定载质量进行车型分类

 

新标准: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

 

 

 

 

也就是说,高速通行费不再根据货车车身载重标准收取,而是根据车型计费。

 

根据以往的收费标准,相同的一段高速公路,货车载重情况下高速费用明显高于空载时的费用,而新标准的好处在于:只要车型确定,空载还是满载收取的高速费完全一样。

 

温馨提醒

 

《通知》要求:车型分类发生变化的原有ETC用户,会通过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服务,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摩托车可以上高速吗?

 

新标准:摩托车可以驶入收费公路,并确定摩托车收费标准,按照1类客车的计费方法计算费用。

 

 

 

 

当然,对于摩托车车主,也有规定。

 

 

其实,早在新标准下来之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上的相关规定就有“高速公路”字眼,但实际情况是——大多地方法规都不允许摩托车上高速公路。

 

另外,对于摩托车该不该上高速这个问题,一直都存在争议,认为摩托车上高速不能保障车主人身安全,还容易与其他车碰撞引发交通事故。对于这个问题,还希望摩托车车主们也能说说你们的看法。

 

 

 结语 

 

无疑,新标准的制定,对广大车主都是有益的,尤其是8-9座客车、货车,最明显的好处就是通行费降低。

 

 

同时,也有网友认为,新标准改革力度不够,不如直接废除高速公路费。但在我国,公路多数为贷款修路,“此路是我开”的状况应该还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即便高速路免费了,恐怕大多数情况下会是海南模式,对于更广泛的车主来说,这恐怕未必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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